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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Hao-Chun Chang

天父心每日靈修 02 26 2022




詩篇 32:1-5 利未記 19:1-20:21 馬可福音 8:11-38 箴言 10:17


誠實地面對自我

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!我向你陳明我的罪,不隱瞞我的惡….。我說「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」,你就赦免我的罪惡。(詩32:1;5)


認罪悔改的生活,對你而言是重擔,還是生命裡面喜樂活力的來源呢?

今天詩篇裡面,大衛並不只是單單地滿足於自己是神百姓的身份,他更渴望自己,每天可以真實地經歷到與神的親近,鼓勵,幫助,和生命的活力。


也因此,大衛願意在神面前承認自己的過犯,懇求神的憐憫與饒恕,而當他的心靈再一次地與神恢復了親密的關係時,那個喜樂與自由釋放,就會完全的取代他因為罪惡過犯,所帶來的羞恥與重擔。


大衛今天這樣見證到: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!


經歷到神饒恕的心靈,是有活力的,是喜樂的,是自由的。而當你每天親近神的話語,多多的過著一個真實認罪悔改的生活時,你也會更多找到與神靠近的甜蜜。


而就是這個罪得赦免,讓我們漸漸地習慣不在神的面前偽裝,傾心吐意,並且得到更新的力量再一次地過著一個聖潔的生活。


相反的,一個在神面前缺乏認罪悔改操練的心靈,神的能力與平安,就很難長久地持續在他的生命中,枯燥疲乏,成為了一個無法擺脫的循環。無論我們用多少宗教的儀式,以及人眼中的好行為去偽裝,那個過去體會過,得到神所給的活潑與能力的經歷,就會是如此的遙遠。

而且一個在神面前缺少操練認罪悔改的心靈,自然也無法在人的面前坦承自己的過犯,道歉尋求和好,成為一個非常困難的事。

我的口舌常常用在爭辯還有自我維護的事上,因為我很不習慣,誠實的面對自己需要改變的地方,因為我很少體會在神面前到罪得赦免後的喜樂,也就更畏懼在人的面前承認自己是一個破碎,需要被饒恕的人。

神要我們過著一個認罪悔改的生活,是為了讓我們體會到更大的自由與喜樂,不只是我與神的關係,就連我與他人的關係中都同樣的得到祝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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