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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Hao-Chun Chang

天父心 09 18



詩篇 105:8-15


以賽亞書 28:14-30:11


加拉太書 3:23-4:31


箴言 23:19-21


聖經連結

https://cutt.ly/VEiftyV 詩篇105:8-15

昨天我們說到詩篇105篇的主旨,是回顧過去神的百姓們在歷史中,體會到天父上帝信實慈愛的保守,詩人帶著一個感恩的眼光來看待過去一切的點點滴滴,每思想多一些,過去所經歷的每一個階段就變得更加有意義。

詩人今天繼續說到:「祂記念祂的約直到永遠,祂所吩咐的話直到千代。就是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,向以撒所起的誓。祂又將這約向雅各定為律例,向以色列定為永遠的約。」(詩105:8-10)

在這段歷史中,詩人首先想到的是亞伯拉罕,神要他離開自己的家鄉,到遙遠的迦南地去,並且在這些漂流的旅程中:「祂不容什麼人欺負他們,為他們的緣故責備君王,說:不可難為我受膏的人,也不可惡待我的先知。」(詩105:14-15)


而天父上帝就一次一次在歷史之中,保護著祂立約要拯救的人,而在我們生命中,神也是這樣信實慈愛的對待我們,也讓我們不禁地讚美:「我們要稱謝耶和華,求告祂的名,在萬民中傳揚祂的作為,要向祂唱詩歌頌,談論祂一切奇妙的作為」(詩105:1)

以賽亞書28:14-30:11 對於昨天第一個有禍褻慢的人(以法蓮的酒徒,代表著北國的百姓),以賽亞繼續形容,無論他們怎麼樣謀算自己安舒的日子,卻毫無作用:「原來床榻短,使人不能舒身;被窩窄,使人不能遮體… 現在你們不可褻慢,恐怕捆你們的綁索更結實了。因為我從主萬軍之耶和華那裡聽見,已經決定在全地上施行滅絕的事。」(賽28:20-22)以賽亞勸告他們當聆聽神的話,並且接受神如同農夫耕種,研磨作物一般智慧的管教(賽28:23-29)。

而後29:1 說到接下來的第二禍,就是耶路撒冷的人,代表著南國的百姓(亞利伊勒,就是耶路撒冷的另外一個名稱)。亞述帝國滅掉了北國以色列後,會繼續圍攻南國猶大(賽29:3,代32),而他們遇到這些管教的原因,是因為他們雖有神的話語,有著宗教活動等等,但私生活卻是放縱、宴樂,神就因此刻意將:「沉睡的靈澆灌你們,封閉你們的眼,蒙蓋你們的頭。」(賽29:10)使他們更是無法聽見警告,因而掉入到災難中。

神也說明了這一切的原因:「因為這百姓親近我,用嘴唇尊敬我,心卻遠離我。他們敬畏我,不過是領受人的吩咐。」(賽29:14)

然後在29:15又說到了第三禍,就是自高自大,藐視神的一切,並以為神看不見所做所行:「禍哉!那些向耶和華深藏謀略的,又在暗中行事,說:「誰看見我們呢?誰知道我們呢?你們把事顛倒了!豈可看窯匠如泥嗎?被製作的物豈可論製作物的說「他沒有製作我」?或是被創造的物論造物的說「他沒有聰明」?」(賽29:15-16)但神卻會不斷地工作與管教,使人謙卑下來。


接下來30:1說到了第四禍,就是背逆的兒女:「耶和華說:「禍哉,這悖逆的兒女!他們同謀卻不由於我,結盟卻不由於我的靈,以致罪上加罪。起身下埃及去,並沒有求問我,要靠法老的力量加添自己的力量」(賽30:1-2)這是說到了亞述帝國壓迫南國猶大後,百姓們卻不願意回轉向神,想要繼續過著得罪神的放縱生活,反而妄想透過埃及帝國的幫助,可以保護自己。神說埃及的幫助卻是徒然無益的,而百姓們卻逃避先知的訓斥,只想聽好聽的話(賽30:10)。

加拉太書3:23-4:31


保羅在之前不斷地強調,舊約律法中的行為以及道德規範,都指向我們本來的樣子,都是不值得被神接納,都是要滅亡的,因此律法把每一個人都帶到了一個需要上,就是需要相信並接受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犧牲的工作,替我們付上得罪神的代價,被神稱為義,好讓我們可以成為神的兒女。



保羅這樣說:「這樣,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,引我們到基督那裡,使我們因信稱義…所以,你們因信基督耶穌,都是神的兒子。」(加3:24-26)因此無論是希臘人,或者是猶太人,什麼樣的社會條件,什麼樣的工作,甚至於什麼樣的性別,都能夠在神的家中合而為一,都是因為相信了耶穌基督(加3:28)。

所以保羅鼓勵加拉太眾教會的基督徒們,既然因著耶穌基督而成為了神的兒子,領受了聖靈,得到了自由,就應該對自己身為神兒女的身份有把握,不要落入恐懼中,以為有了耶穌之外,還需要經過其他特別的儀式或是宗教節日,才會讓自己擁有神兒女的身份:「你們既為兒子,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,呼叫:阿爸!父!…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,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,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,情願再給他做奴僕呢?」(加4:6-9)


保羅這樣的言論,就是明白的駁斥那些猶太人教師的教導,但也讓那些在猶太人傳統下成長的基督徒,感到非常的不悅,甚至於是憤怒,保羅問到:「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,就成了你們的仇敵嗎?」(加4:16)


最後保羅又再一次用舊約裡面的一個眾人熟悉的事件作一個比喻,就是亞伯拉罕當初因為疑惑自己與撒拉年紀太大,不會有神所應許的孩子,就自己努力,透過婢女夏甲生下了以實瑪利,還自以為幫助了神讓應許完成。


這就好像是猶太人,自以為可以完成神拯救的應許一樣,以為只要照著摩西在西奈山上領受的律法去做,自己就完成了神的應許,但事實上我們若想要透過行舊約律法成為神兒女的人,最終都是做不到律法完美的要求,因而都是罪惡的奴僕。

保羅接著比喻到,神真正要給人拯救的應許,就如同祂對亞伯拉罕所說的,撒拉一定會生孩子,而當亞伯拉罕接受照著神所說的話,去等待神的時間來到,神就讓應許完成,以撒就出生了。同樣的,我們今天蒙受神的救恩也是一樣,只是單單照著神所說的去接受主耶穌基督,就會得到神所應許的拯救,成為神的兒女。


也請留意,保羅此時所談論的,是罪人怎麼樣開始成為神的兒女,是從救恩為起點。至於人成為神的兒女後要怎麼生活,保羅還有其他更多的教導(例如哥林多前書),人有時會故意地錯誤運用這段聖經,妄稱人只要接受耶穌後,就可以隨意的生活,但這卻是為自己的放縱找藉口,保羅這樣警誡到:「這卻怎麼樣呢?我們在恩典之下,不在律法之下,就可以犯罪嗎?斷乎不可!」(羅6:15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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